东南大学

2021-06-06
报刊:东南大学报

版面新闻

  • 多学科视角下的人工智能艺术———东南大学第一期新文科学术沙龙综述

    摘要:编者按:5月20日,由我校艺术学院主办,社会科学处指导,图书馆、教育基金会支持的东南大学首期新文科学术沙龙“多学科视角下的人工智能艺术”在李文正图书馆五楼特藏图书室召开。沙龙伊始,东南大学社科处副处长

  • 程万里(艺术学院)

    摘要:基于自身创作国画的体验,中国画的情感属性大于技术属性,在创作过程中不管是“意在笔先”还是“笔在意先”,都是饱含创作主体的内在情感属性。而主体的情感凝聚特定区域的文化属性,所以一幅中国画作品不仅仅是简单

  • 卢文超(艺术学院)

    摘要:人类创作并非仅仅是遣词造句而已,它建基生命体验之上,来自人生际遇和内在情感,它的基底是整个人生和人所处的整个世界。仅仅玩弄形式和辞藻,人类可能未必会比人工智能更厉害,但将形式、辞藻与生命体验深切地关联

  • 王贝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摘要:人工智能的本质是一种计算。而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的根本是将历史数据化,所谓的“创造性”,亦是海量学习大量数据之后的逻辑产物,即通过对人类历史作品的学习,吸收人类艺术品的模式与特征。对于计算机来说,模仿一

  • 张祥(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摘要:虽然人工智能已经能够作画、作曲甚至作诗,甚至在技巧上超越人类大师,但这些仅仅是算法在大数据驱动下呈现的程序输出而已,并非自发的创作。机器生产出的“艺术”仅仅是工业品,缺少了那种能直击人心的东西。在相当

  • 张玉林(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人工智能艺术市场前景广阔,中低水平艺术家将面临困难,高水平艺术家仍将居于市场的高端。人工智能艺术在情感意识、形象思维方面与人类艺术家创作的作品难以媲美,但具有人工操作难以达到的准确度和精细度,且能根据

  • 张顺(艺术学院)

    摘要:“人工智能”这个名称具有一定迷惑性,因为此“智能”非彼智能。目前的人工智能只是通过一些算法对人类智能进行的拙劣模仿,远不能和真正的智能相提并论。因此,人工智能归根结底只是一种高级的工具,能够弥补人类智

  • 徐珉川(法学院)

    摘要: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成果在现行法律中很难获得版权的保护。人工智能与自然人不同,无法成为版权的权利主体。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工智能艺术创作物上的关联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从创作成果的“外观主义”立场看,在未

  • 黄婷(人文学院)

    摘要:从创作过程来看,情感是区分人类创作和人工智能创作的重要因素。人工智能还不是具备真正人类情感和情绪的道德主体,因此在艺术创作中无法体现自己的情感因素。但是,值得反思的是,是否应该对人的情感进行祛魅,我们

  • 张晶晶(人文学院)

    摘要:图片摄影:杨格格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看待人工智能与人类之间的互动。在智能社会中,行动者已经由单一的人类主体,演变成人、智能机器人,以及“人机一体”三类主体并存。人工智能艺术品虽不同于人类艺术家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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