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于1925年3月12日逝世。1926年国民革命军北伐,1927年进入南京,建立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当时为纪念孙中山先生,一时间全国出现了五所以“中山”命名的大学。以命名的先后分:在广州的为国立第一中山大学(现为中山大学),在武汉的为国立第二中山大学(现为武汉大学),在杭州的为国立第三中山大学(现为浙江大学),在南京的为国立第四中山大学(现为南京大学),在开封的为国立第五中山大学(现为河南大学)。国民革命军占领南京后,政府当局即对南京最有影响力的东南大学进行接管和改组,将江苏(含上海)境内的河海工程大学、江苏医科大学、上海商科大学、江苏法政大学、上海商业专门学校、南京工业专门学校、南京农业大学、苏州工业专门学校共9所高校,合并改组,成为首都最高学府——“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同时任命江苏教育厅厅长张乃燕为新校长。(参看1930年9月9日上海《民国日报》,第3张第3版《东南学阀重据最高学府》)。1928年政府命令除第一中山大学保留“中山大学”之名外,要求其余四所改为所在地之名。张乃燕即呈文要求将校名变更为“江苏大学”。
1928年2月23日,张乃燕以校长布告公布改名,当即遭到学生的强烈反对,召开全体大会,并组成“改定校名请愿代表团”。学生之所以反对“江苏大学”之名,其理由有四条:一是“江苏大学”之名,“既不足以冠全国中心之学府,又不足以树首都声教之规模”,如果仅用“江苏大学”之名,“则范围仅限于一省”,规模自属于一隅,全国学术使其中心”;二是就学校历史而言,该校由三江师范(1902)而两江师范(1905),而南京高等师范(1915),而东南大学(1921),以至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江苏境内9校合并为第四中山大学(1927),虽然校名屡次变更,“要皆足以代表东南各省共有之学府”;其三,“江苏大学”以省界来命名,乃是封建时代之名称,不足以显示“党化教育”的学校;其四,江苏教育素发达,将来设两个大学区又何尝不可,不能以省名自限。由此提出要求将校名改为“国立南京大学”,之所以如此,还有3点考虑:一是国际性,东西文明各国都有一所首都大学,如日本的东京大学、德国的柏林大学、法国的巴黎大学,均是用来作为国家大学的代表,现在如果想与东西各国首都大学并驾齐驱,当以“国立南京大学”为最有国际性;而是永久性,社会政治变化无常,欲使校名一成不易,与国际各国悠久大学相媲美,“国立南京大学”最有永久性;三是便利性,施行大学区制,大学区以省名来命名,大学以所在地之名来命名,亦属两便,并不矛盾(参看1928年5月《大学院公报》第5期第50-52页《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改定校名请愿代表团李铁铮等来呈为请求改该校名为国立南京大学由》)但当局对此却置之不理。学生们并不甘休,6次请愿。1928年4月13日800余学生抬着“江苏大学”校牌,要求退还政府。与此同时,致函国民党元老吴稚晖,寻求支持。吴稚晖也认为位于首都的大学,不宜以江苏的省名来命名,因此他向政府提出将江苏大学改名为“国立首都大学”。此议一出,各方都表示赞同。但就在此时,又出现了另一改名主张。时任国民党江苏省党部执行委员的马饮冰(即)抗战胜利后任南京市副市长的马元放,江苏法政大学研究科毕业)提议将“江苏大学”改名为“中央大学”,因“中央”二字,既可表示国都的所在地,又更足以显明文化的中心。他认为“一国首都所在地,允宜有一名实相符之中心学府,以江苏大学现在之规模,在国中实不多见,足以形成中心之学府。‘中央’二字,何等冠冕,何等辉煌,故吾国人不欲造成全国之中心学府而己,否则除该校正名为中央大学也,实别无相当之名称”。(参看1928年4月26日上海《民国日报》第2张第4版,马饮冰《读分区大学问题余议后》)。马饮冰的主张,立刻受到全国重视。政府最终采纳了马氏的意见,正式训令将“江苏大学”改称为“中央大学”,于1928年5月3日送达该校。学生极为满意,并起草宣言,举行游艺会以示庆祝。由此,“国立中央大学”校名沿用至解放后的1949年8月。(作者为国立中央大学1935级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