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接第一版)领导干部大多都来自于教学科研第一线,实践证明,那种仅凭借教学科研工作的经验,或将教学科研的方法教条式地加以运用,很难符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有的还会给我们的决策和管理工作造成损害。当前,我们面临的决策问题复杂多变,管理问题千头万绪。现代决策和管理科学,是对人类管理实践的理论总结,是指导决策和管理的科学理论。自觉运用科学的决策和管理方法进行决策和管理,是做好一个领导的必要条件,也是承担办学治校职责的重要条件。再次,要理论联系实际,我们要认真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发展趋势,正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深入分析东南大学的实际和特色,将科学意识和科学方法,经过理论联系实际的再创造,升华成为行之有效的决策和管理模式,才能不断提高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和治校的自觉性、主动性、前瞻性。
第三,始终依靠广大师生员工治校是推进民主治校的关键。高校是知识分子云集的地方,广大师生的民主意识比较浓厚,民主能力相对较高。发展校园民主政治,促进师生员工当家作主,是办好社会主义大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要按照建设民主执政示范区的要求,积极推进民主治校工程。
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民意,广大师生员工的意愿是我们办好大学的重要基础,一个民意顺畅的氛围也是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一个不顾民意、群众意愿无处表达、只凭领导拍脑袋决策的单位,是很难作出科学决策,其决策也很难获得广大师生员工的支持,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和方式表达意愿,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师生员工的基本权利,这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权力加以剥夺的;同时,师生员工的意愿,是科学决策的基础,只有反映民意的决策,才能得到大多数师生员工的拥护,才能在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
另一方面,要善于广集民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这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高校是人才集中之地,是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培育基地,是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拥有其它社会单位无法比拟的知识力和创造力。我们的办学实践证明,师生员工中潜藏着巨大的首创精神,是推进我们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斯大林曾经说过:只有落后的领导,没有落后的群众。领导的落后就在于对群众中显现出来的、分散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缺乏必要的敏感性,甚至熟视无睹,从而让一些机遇失之交臂。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做到尊重民意,又要善于认识和把握群众实践中涌现出来的首创精神和实践经验,并认真加以科学地总结、提升和引导,把群众分散的感性认识集中起来,形成系统性的经验总结,推动工作朝着理性的、正轨化的方向前进。尊重民意是广集民智的基础,广集民智是尊重民意的落实;同时,尊重民意、广集民智又是尊重专家意见和群众意见的统一,只有做到尊重民意和广集民智的统一,做到尊重专家和尊重普通群众意见的统一,才能真正做到依靠师生员工办学治校,才能真正做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等在民主治校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加大校务公开、院(系)务公开的力度,提高决策和管理的透明度,让广大教职员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第四,依法治权是推进依法治校的核心。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又是高校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在办学和治校实践中的落实。改革进入关键时期,高校面临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消极腐败现象在高校时有发生,不稳定和不和谐的矛盾甚至冲突正日益成为困扰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那种随意性、经验性的决策和管理模式,已经无法保证学校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这些都迫切需要运用依法治校的理念,通过法律法规的手段,协调和处理校内外的各种关系和利益,规范学校的各种办学活动,实现治校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高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是代表和领导师生员工管理学校各项事务的主体,是全心全意依靠师生员工办学和治校的中坚力量。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办好让人民更加满意的社会主义重点大学,除了不断地更新观念和完善政策外,还必须要有科学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的实施机制作保障,最终实现依法治校。依法治校的核心是依法治权,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办学和治校活动。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等重要原则和制度,按照党领导高校的基本规律、社会主义大学建设规律和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普遍规律,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并在治校过程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同时,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善于将办学过程中产生的行之有效的新经验,及时进行提炼和总结,通过党内的民主程序,形成党组织的主张,并通过教代会、学术委员会、专家咨询会等,让学校、院(系)的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教职工都能有机会了解和参与,并转化为校纪校规,成为院(系)乃至全校师生员工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
在坚持依法治校的同时,还要以德治校,做到法德兼济。对于我们高校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强调依法治校,并不是说法律万能。法律法规在合理界定办学和治校过程中各种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规范师生员工的行为,形成和谐的校园氛围等方面,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作用。同时,法的作用范围又不是无限的,对不少社会关系、社会生活领域、社会问题等,采用法律手段是不太适宜的。例如,涉及人们思想、认识、信仰、情感等属于私人生活范畴的问题,如果采用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就会适得其反。一个只靠人情、关系办事的单位,一定是一个无序的单位;一个死扣规定不顾人的情感的单位,必定是一个僵化呆板、缺乏生机的单位。在办学过程中,只讲人情或只讲规定,都不可能形成一个和谐的校园。事实上,在法律调整受到限制的地方,正是道德发挥其特殊作用的地方。因此,我们在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依法治校,依靠法律的手段解决各种矛盾问题,提倡和鼓励师生员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崇高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德治管、以德行教、以德育人,促进依法治校的顺利开展。
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治校的过程中,要防止、警惕和反对伪科学、假民主、不守法,正确把握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的深刻内涵。判断我们科学、民主、依法治校的能力是否得到了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看我们是否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处理问题,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的能力是否得到提高,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能力是否得到了提高,在对事物发展的预见性、前瞻性以及对新生事物反应的敏捷性等方面是否得到了增强;二是要看广大师生员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否得到了充分发挥;三是要看是否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环境,是否建成了为民、务实、廉洁的管理干部队伍,是否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把构建和谐校园作为推进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载体,推动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提升高校党的治校能力的重要载体。不断提高建设和谐校园的能力,努力建设以人为本、利益关系得到统筹兼顾、师生员工创造活力得到极大发挥的和谐校园,是我们推动学校更快更好发展的基本条件。推进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必须紧紧把握以下“三个始终坚持”:
一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工作的着眼点在于为了人、服务人和依靠人。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于高水平大学建设全过程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高校,就是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本。
以学生为本,就是坚持育人宗旨,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努力调动学生内在的积极性,营造以学生为中心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环境。要进一步明确“培养治党治国治军的精英人才和重要战线上的领军人才”是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任务,并以此激励广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成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以教师为本,就是坚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营造重视人才、珍惜人才的环境和机制,为每一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形成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的氛围,为广大教师发挥在育人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提供良好条件,促进师德和教风的不断优化。领导部门和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地融洽干群关系、师生关系,形成和谐相处的校园人际关系、民主自由的学术氛围,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创造活力,培养更高质量的人才,创造更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更好地造福于人民,为实现国家和区域的全面发展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始终坚持师生根本利益高于一切。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通过改革和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只有坚持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我们的决策和措施才能立得住,才能真正维护好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把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让师生员工真正在学校的改革发展中得利益、得实惠,努力使每一位为东南大学发展做出贡献的人都能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发展和回报,使每个人都感受到学校的发展与自身发展是紧密结合的,都为自己是东大人而感到骄傲,都为自己能够为东大发展作贡献而感到光荣,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校园,全面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根本动力。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师生员工的利益高于一切,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关心师生员工的困难和问题。要从维护学校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依法办学和按政策办事,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帮助他们及时地解决,暂时不能解决地要努力创造条件解决,实在不能解决的要做认真细致的原因说明和思想工作,让师生员工了解情况,消除不满情绪,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坚决杜绝严重损害师生员工利益的事件发生,对有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苗头,要及时发现、果断处理,化解和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基层。出台改革措施时,如果不够成熟,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不要急于出台;有些政策广大群众一时不能理解和接受的,要进一步论证,不要急于决策。当前,对有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问题,各部门、各院(系)主要领导都要给予密切关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特别是对困难教职工和贫困学生,要尽可能地做好节前送温暖工作,努力保证全校师生员工都能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
三是始终坚持正确政绩观。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在办学和治校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领导干部要有政绩,没有政绩的干部不可能是称职的干部。同时,我们所要求的政绩,是为学校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创造的政绩,是能够用历史的、全面的、实践的和群众的观点检验的政绩,是全心全意为学校发展、造福师生、贡献社会而创造政绩。科学发展观揭示的是发展的普遍规律,需要我们根据学校、院(系)、学科、部门的实际条件和发展需要,有重点、有步骤地采取措施加以落实。那些忽视单位实际,片面追求发展速度;主观主义、决策缺乏科学论证;为了一时发展,损害群众现实利益等等,都会导致决策失误,从而影响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因此,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考虑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长期性、艰巨性,既要积极进取,又要量力而行;不搞盲目攀比,不作表面文章,不急功近利,不急于求成。要集中力量搞建设、打基础、抓内涵、强品牌,沉下心来落实“985工程”二期通过的建设项目。同时,当前新旧体制转换加快、高等教育竞争加剧、学校改革发展力度加大的形势下,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今天在座的党政负责同志,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全心全意抓教育,一心一意谋发展,在保持共产党员本色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学校发展的新局面,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同时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各位同志,推进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大力构建和谐校园,对于加快国内外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新的思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按照和谐校园建设的要求,创新我们的决策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