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

2005-04-18
报刊:东南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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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教育审计工作二十年

精彩回顾

   期次:第954期   



1985年:
5月,学校成立审计处,由财务处调入4名财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从此,掀开了校内审计的新篇章。
1986年:
开展1986年财务决算审计,参与国家教委验收山东、江苏委属高校财检工作。
1987年:
清理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制定并颁发《南京工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等4个文件。
1988年:
开展对财务处等4个单位定期审计试点;对校“三电办公室1988年水电承包办法”等10项“合同”、“办法”进行事前审计监督;组织学校税收、财务大检查。
1989年:
9月,审计处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并成立监察审计处。
  对联办企业审计,追回学校应得利润33.20万元;参与南京能源工程学院财务收支审计调查。
  圆满召开华东地区国家教委直属高校第三次审计例会。
  编印《监察、审计法规选编(一)》,下发全校各有关单位。
1990年:
  对科工园购买劣质生产设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进行审计调查,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对6家企业进行了注册前的审计论证工作。
1991年:
  完成“七五”期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参加国家教委对“高校科技联合开发中心”及11个分公司的审计和雷克公司股份撤回清算工作。
1992年:
  配合玄武区检察院对我校2起涉案进行审计查证工作,参与组建东大集团和后勤改制工作。
1993年:
  3月,审计处与财务处合署办公。编制4人,到岗2人。
  开展1993年学校、总务处、东大集团、出版社和热能工程设计研究院财务决算审计。
1994年:
  11月,审计处独立设置,编制4人,到岗3人。
  组织对东大集团等校办企业审计调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指导性意见。
1995年:
  5月,对学校暂付款的审计调查,披露了长期未清暂付款及坏账数额巨大问题,引起学校重视,当年收回借出款698万元。对3位校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侵吞公款6.90万元,隐性亏损90万元。
1996年:
  11月12日,国家教委审计局覃立垣局长来我校考察工作,朱万福书记、陈笃信校长会见覃局长,审计处作工作汇报。
  对总务处1993年—1995年经济承包实施情况审计调查,指出问题,提出意见,推动了后勤改革的深化。
1997年:
  3月,聘请校内13名兼职审计员。
  对校医院1996年公费医疗经费管理审计调查找出超支原因和存在问题,查实了会计贪污事实;对榴园宾馆餐饮部1996年6月—1997年7月财务收支审计调查,查实了主管贪污事实。
  对29个院、系,5个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查,提出了问题和建议;首次对校机关2个处级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首次开展装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审签项目569项,核减金额59.56万元;首次对东大集团及所属企业进行报表年审。
  编印《审计经济法规选编》共14万字;制定下发《东南大学维修、装饰工程及零星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办法(试行)》等9个文件。
1998年:
  6月,国家教育部审计局覃立垣局长来我校考察工作,朱万福书记会见了覃局长,胡凌云副书记陪同,审计处作工作汇报。
  1月,向校长办公会汇报《关于理顺科技服务管理体制的意见》,科技服务业务归口科技处,财务归口财务处的意见被采纳。
  对50家企业进行了资产、负债和效益审计;完成装修及零星基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604项,核减金额137.95万元;组织学校税务、财务、物价大检查。
  总结68个学校经济运行中的内部控制要点,指导各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制定下发规章制度4个和审计业务规范13个。
  年末,审计人员由3人增加到5人。
  5月,朱顺云同志被授予1994?觸1997年全国教育审计先进工作者。
1999年:
  对校办产业清产核资;对55个企业的经济效益、5个中层干部的经济责任和2个专项进行审计,提交审计报告62份,提出审计意见284条,建议行政处分11人;完成基建、装修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891项,核减金额200.98万元。
  制定下发《东南大学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2000年:
  3月、6月,杨树林副书记分别在全国和全省教育审计工作会议上介绍我校审计工作的做法及经验。
  4月14日“四校”合并,对原“铁医”、“交专”、“地校”合并资产、负债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同级财务和基建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审计,对36家校办企业审计,共提交审计报告75篇,提出审计意见127条,作出审计决定108条。
  完成基建和装修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23项,核减金额252.91万元。
  参与校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鉴定工作,32家企业通过国家产权登记。
  制定下发《东南大学委托社会审计业务管理办法》和《东南大学关于审计结果执行的规定》。
  并校后,审计处设置3个审计室,共12人。撰写论文6篇。
  完成“九五”期间审计工作总结。
2001年:
  完成财务审计项目31个,审计调查3个,提交审计报告55篇,提出审计意见136条;完成基建和装修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930项,核减金额576.40万元。
  对学校对外投资审计调查,评价了投资效益与风险,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敦促财务、国资管理部门规范管理,堵塞了漏洞。
  对东海精细化工厂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终止合作清算中避免了学校损失。
  承接并完成教育部财务司《高等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审计规范》研究课题;自选课题《计算机网络与审计》进展顺利。
  制订和修订《东南大学审计处内部控制制度》等12个制度、规定。
2002年:
  完成财务审计项目55个,审计调查2个,提交审计报告26篇,提出审计意见98条,审计决定32条;完成基建和装修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1627项,核减金额759万元。
  向校长办公会提交《关于加强资金、票据管理的几点意见》的报告,学校下发3个文件敦促实施。
  对7位中层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对个别干部调离原岗位、降职使用的建议被采纳。
  编印《审计工作手册》,起草下发《东南大学“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特殊专项)财务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
  11月,召开全校财务与审计工作会议。
  在全国性杂志发表论文5篇,5名同志就读硕士研究生进修班。
  5月,审计处被授予1998—2001年全国教育审计先进集体,支海坤同志被授予1998—2001年全国教(下转一四版中缝)育审计先进工作者。
2003年:
  完成财务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共83个,提交审计报告83篇,提出审计意见194条,审计决定15条;完成基建和装修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1663项,核减金额810.17万元。
  参加对全校49个单位账外资金检查;对东大集团及所属34家企业进行全面审计,提交审计报告34份,提出审计意见114条,对亏损和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和严重违纪责任人提出追查责任和行政处理意见。
  对某食堂改造项目审计中,发现管理失控,虚报工程费用等问题在学校中层干部法纪教育报告会上作为案例通报。
  起草实施《东南大学江宁九龙湖新校区及将军路住宅区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4个文件与规范。
  印发《东大审计》、《关于建立审计员联系点制度的通知》、《东南大学各院、系、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指南》,重点事项网上发布,实行“五个”公开。
  4月,《华东(宁)片第一届部属高校审计工作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杨树林副书记会上讲话,教育部财务司、省教育厅审计处领导致贺词。
2004年:
  完成5家改制企业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开展财务审计及审计调查共64项,提交审计报告64篇,提出审计意见119条,审计决定5条;完成基建和装修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673项,核减金额621.26万元。
  对26个院、系及部分直属单位的29名中层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九龙湖校区和将军路住宅区建设跟踪审计工作;配合教育部委派审计小组对我校2000年—2003年的审计工作;全面检查2003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3月,审计处被授予1999—2002年江苏省教育审计先进集体,朱顺云同志被授予江苏省教育审计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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