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

2007-06-02
报刊:东南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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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拓展研究生质量提高途径

———访我校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胡敏强教授

   期次:第1031期   




  编者按:去年9月,经过充分酝酿和反复论证,我校在江苏省内率先出台了以完善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激发研究生从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提高研究生待遇为宗旨的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从那时起,东南大学和北大、清华、浙大、复旦、上海交大等十七所高校一起,于2007年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的试点改革。近一年来,我校的这项受到社会各方关注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展如何?遇到了哪些困难和不足?取得了哪些成果和经验?本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胡敏强教授,请他谈谈自己的看法和体会。
  记者:近一年来,我校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否按照当时公布的改革方案严格执行了,目前进展如何?
  胡敏强副校长:近一年来,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07年硕士生招生工作中,我校除定向培养(专指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委托培养类别之外,其余通称普通培养类别。所有普通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奖助学金的评定(奖助学金等级:一等1.6万元/年,二等1.2万元/年,三等0.8万元/年,四等0.4万元/年)。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向各招生院系下达各级奖助学金指标,各院系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考生综合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排名为依据进行第一学年的奖助学金等级评定。全校共评定出一等184名、二等573名、三等643名、四等854名,约占参加奖助学金评定人数的90%。其中一等和二等奖助学金获得者是那些优秀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各院系综合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
  在0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我校对博导的招生和培养基金岗位设置都做了明确规定: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公开招考的博士生(包括委培生)不超过2名;每位导师每年设普通基金岗位不超过2个,基础、人文、医学等学科的导师每年可申请专项基金岗位不超过1个,重大项目基金岗位由导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设置。在春季录取的373名博士生中,普通基金岗位207个,专项基金岗位24个,重大项目基金岗位23个。其中经导师和院系推荐,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共有87名博士生获得A等培养基金,167名博士生获得B等培养基金。培养基金中的奖学金由财务处直接代缴该生培养费,助研金由财务处按月发放至该生个人帐户。目前,07年秋季博士生招生工作已进入复试录取阶段,复试录取原则基本与春季保持一致。
  记者:我校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几乎同时与北大、清华、浙大、复旦、上海交大等十七所高校一起进行,那么我校的这项改革与这些高校相比有何异同和特色?
  胡敏强副校长:试点高校大都是围绕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建立符合研究生培养特点的激励机制和完善导师、研究生考核与权益保障机制等制定方案。我校的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体现了“创新是灵魂,科学研究主导是核心,导师负责制是基础”的指导思想,形成了有利于研究生参与创新研究的培养特色。例如,我校改革方案在博士生培养基金的设置管理方面相比而言更为细化周全,除针对大多数博士生设置的普通基金岗位外,还有为支持基础、人文和医学等学科而设置的专项基金岗位,以及为满足部分导师重大科研项目的需要而设置的重大项目基金岗位。各类基金岗位均设A等(10000元/年)和B等(6000元/年)助研金,除委培生外,约有30%的博士生将获得A等助研金,70%的博士生将获得B等助研金。由此,我校博士生的待遇较改革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和改善,使他们能抛开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科研工作,多出高水平成果。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和创新研究基金等,可以说是尽可能地考虑和照顾到了方方面面。
  我校08年博士生招生,由博导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向所在院系申请各类培养基金岗位,各院系制定原则并进行评审,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研究生院根据当年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学科建设和发展、科研工作需要等原则,通过评审确定各院系的招生指标和各类基金岗位数并据此制定招生简章。
  记者: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于报考我校的研究生生源有无负面影响?与往年相比,我校2007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如何?
  胡敏强副校长: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促进了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提高了我校研究生院在全国的美誉度。从我校07年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招生情况来看,07年录取的2800余名硕士生中,来自985和211重点高校的考生占了大半,其中本校和外校推免生数比06年增加了近50%,特别是所接收的外校推免生质量情况好于往年;07年两次博士生报考人数和申请提前攻博人数大大超过往年同期,招生指标严重不足。由此可见,培养机制改革不仅没有影响我校生源数量和质量,相反更有利于吸引校内外的优秀生源。
  记者:近来,网上热炒浙江大学历史系教师包伟民的告考生书。包伟民称:“鄙校新法:自2007年起,招收硕、博士研究生,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均须向校方缴钱,前者称‘学费’,后者称‘助研经费’。”包伟民还说:“新法之下,难与二三才俊灯下读史,以共教学相长之乐;烦请另投名师,以免误了前程。”请问我校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中是否也需要象浙大等高校一样,指导老师向学校交纳助研经费?如果有,对指导老师来说,他们的这项经费来源是什么?对文科老师和理工科老师的要求是否一样?这是否也会象某些高校一样,挫伤一些老师的积极性?目前我校是否有象这位包老师所说的指导老师不愿带研究生的现象?
  胡敏强副校长:我校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完全由学校提供;但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委培生除外)须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一定金额的助研金,助研金来源于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单列的“研究生助研酬金”部分。具体地说,除普通基金外,学校为支持基础、人文和医学等学科培养博士生,设置了专项基金岗位,即导师每年只须提供1000元的助研金,远远低于工科导师的支出标准;同时学校为满足部分导师重大科研项目的需要,还设置了重大项目基金岗位,即导师除助研金外,还须从科研项目经费中为博士生支出3年共1.8万的奖学金以冲抵培养费。
  应该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必须以更新观念为先导,应树立“科学研究在研究生培养中起主导作用,研究生既是受教育对象,又是科学研究生力军”的观念。导师通过科学研究培养研究生,反过来,研究生又协助导师进行科学研究。因此,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学生应在导师承担的课题中发挥作用。改革中要体现的导师责任和义务是:导师必须用一定的经费资助研究生;导师在培养中必须有相当的精力和时间的投入;通过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学术水平进行考核,导师要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负责。目前我校绝大多数博导还是理解支持培养机制改革的,他们招收和培养博士生的积极性并未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学校还通过设置博士研究生创新研究基金,鼓励和支持那些经费不足但有创新性研究课题的导师申报。当然如果导师没有申请或申请不到创新研究基金,也没有科研经费,就只能暂停当年的博士生招生了。
  记者:新的方案设立研究生培养基金,大幅提高奖助学金额度。那么这项改革实际执行起来有无困难?实际操作中,如何评判和比较研究生的学习状况以及他们应得的奖励标准和额度?这些措施能否保证基本的教育公平,比如能否保证成绩好的同学能获得较高的奖励?
  胡敏强副校长:为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贯彻实施《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稿)》,学校制定了《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办法(暂行)》,以保障奖助学金的实施工作。
  《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办法(暂行)》旨在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有利于激发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和资助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办法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工作。该办法根据研究生的业绩一年一评,动态管理研究生培养基金,细化了《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要求研究生在每学年短学期提出申请,导师对其综合业绩(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各院系自行评审,最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凡硕士生中院系评定为Ⅰ类、博士生中院系评定为A类奖助学金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再依据研究生的政治素质、科研业绩和学习成绩综合审核、评定并公示。
  该办法还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稿)和实施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细则,并将具体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记者:为了鼓励和支持博士研究生广开思路,大胆进行创新性思考和研究,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创新研究基金。请简单介绍一下该基金的有关内容?
  胡敏强副校长:《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研究基金实施办法(暂行)》明确提出,为了鼓励和支持博士研究生广开思路,大胆进行创新性思考和研究,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创新研究基金。基金申请对象为基础学科、人文社会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新引进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需要申请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每年一般只能向该基金申请一个指标的博士研究生创新研究基金(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未完成项目考核标准的导师不得申请下一年的基金项目。
  该基金按照项目管理方式进行申报、遴选、中期评估、总结鉴定。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开展工作。要求导师拟选定作为招生博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的研究方向有利于学科发展、新兴研究领域开辟和重要科研成果的取得。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成果考核标准应高于《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暂行)》。
  记者:请问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哪些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解决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哪些主要问题?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基金实施办法(暂行)》规定,为了促进基础学科、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和医学等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基金。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医学等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业务资助。若上述学科的导师,其研究课题有助于学科建设且暂无科研经费可以申请研究生培养专项基金。研究生院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组织专家集中评审。专项基金仅用作研究生培养费用,包括资料查询、复印、图书资料、论文制作、答辩等开支,不得挪做他用。研究生院会同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导师对基金的使用情况。
  记者: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这如何通过具体措施来得以实现?
  胡敏强副校长: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与资助机制。本着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创新是灵魂,科学研究主导是核心,导师负责制是基础”的指导思想,遵循“转变观念、改革机制,理顺关系、统筹资源,激发创新、提高质量”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总体思路。最近,我校又出台了《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办法(暂行)》等改革文件,目的就是使得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科学、规范的运作。
  在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过程中,我们充分贯彻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坚持“稳定、创新、发展、和谐”宗旨制定各项具体改革措施,保障学校研究生的自主创新工作。(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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