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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0
报刊:东南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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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

   期次:第1244期   


  本报讯 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内容之一,2月28日上午,东南大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老图书馆242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校党委书记郭广银主持会议。
  郭广银书记传达了《意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内容。郭书记指出,《意见》结合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具体实践,立足于选准配强高校领导班子,把“选什么样的干部”“如何选干部”以及“如何破解干部选任中的难题”作为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着力点,对于高校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干部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则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郭书记对学校贯彻落实《意见》和《干部任用条例》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学校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为选准用好干部和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把好关。二是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意见》和《干部任用条例》并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改革,加快修订《东南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掌握选拔标准和任职条件,为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四是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认真听取广大师生对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落实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学校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
  校领导易红、胡敏强、刘京南、林萍华、浦跃朴、刘波、沈炯、王保平、丁辉、黄大卫、刘鸿健,校长助理刘乃丰等参加会议。(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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