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 年10 月23 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 四中全会胜利闭幕。该会议首次以全会的形 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 治国方略,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 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 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明确提出了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 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新观点、新部署及 新举措,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 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指明 了治国理政的法治化方向,描绘了法治中国 的宏伟蓝图。该会议可谓是党的历史和中国 法制史上一次划时代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 会。
一、法治在我国发展进程
法治,是国家文明化的标志,反映着一个 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我国的法治进 程经历了从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 央提出健全法制目标,到1999 年“依法治国” 写入宪法,再到2014 年10 月依法治国理念 渗入国家治政肌理的过程。
1.从“法制”到“法治”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提出保 障人民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在当 时社会和法学界引起了“法制”与“法治”之 争。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步云认为, “法制”仅指法律制度,而“法治”则指的是法 的治理,法律在国家治理中应处于至高无上 地位。国家当然应走上依法治理的道路,因此 “法治”更具有全局概念。1979 年12 月2 日 的《光明日报》上刊登了李步云与法 学家王德祥和陈春龙共同撰文《要实 行社会主义法治》一文,文章提出,必 须实行法治,必须依法办事,社会主 义才能兴旺发达。这篇文章是法学专 家最早提出“依法治国”,也是一声响 亮的呼吁和呐喊。
1997 年9 月,党的十五大召开。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家福参 与了十五大报告的起草,负责依法治 国部分的起草,在起草中,王家福等 一批法学家建议,将“法制”改为“法 治”,这一提法最终被中央采纳。十五 大报告正式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 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 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 障。”“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1999 年3 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 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又被写入了宪法,成为一项不可动摇的宪法 原则。2002 年,党的十六大,“依法治国基本 方略得到全面落实”被当做“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的重要目标”;2004 年,“国家尊重和保障 人权”又被写入宪法。2012 年,党的十八大, “法治”的作用被再次重新定义:“法治是治国 理政的基本方式。”2013 年,在十八届三中全 会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成为全面深化改 革的重大主题。2014 年,十八届四中全会以 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这一基本治国方略。
2.各部门法律的建立健全
“文革”中“无法无天”的混乱局面成为惨 痛教训。1978 年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有 一句著名的论断:“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 加强法制。”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新时期 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直接催生了大规 模的“立法潮”。
1979 年,七部法律破茧而出,即《刑法》 《刑事诉讼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法院 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法》。这七部法律的出台也标志着我国 法治进程回归正轨。
1982 年,新宪法的通过,为新时期的中 国法治打下了坚实基础。此后多年,《民法通 则》《行政诉讼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 法》《破产法》等一批基础法律的通过,更是在 民事、行政、商事等方面共同构筑起了中国法 治的框架,使改革开放逐渐“有法可依”。2011 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截至 今年3 月,我国共有现行有效法律242 部,同 时有68 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 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经历了此 前“打地基”“架梁柱”式的基础框架立法过程 之后,现在的立法与修订,更加注重食品安 全、教育、环保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立法薄弱环 节。
3.法治进程中的徘徊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我国依法治国进 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和进步的同时,也出现 了徘徊。这些人和事与我们很近,与我们生活 息息相关,然而它们将永远载入我国法治进 程的史册。
在“从重从严从快”的口号与政策号召 下,这一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手段, 虽然对社会秩序尽快好转发挥了立竿见影的 效果,但其制造了多起冤案亦成为法治缺失 的恶果:1994 年 “聂树斌案”、1996 年内蒙古 呼和浩特“呼格吉勒图案”、1999 年“赵作海 案”、2003 年“张辉、张高平叔侄冤案”等等, 无一不成为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有罪推定等 “人治”社会与政策的牺牲品。
2003 年,一位名叫孙志刚的青年因没有 带暂住证被广州警方送进收容站,在收容站 不幸被殴打致死,这起事件引发社会大讨论, 收容他的法律依据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 遣送办法》最终被废止,他用生命为代价推进 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2009 年11 月13 日,因不满拆迁补偿数 额和不服城管执法局下达的限期拆除决定, 唐福珍向自己身上泼洒汽油并引燃自焚,后 因抢救无效死亡。成都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当 日继续完成拆迁。唐福珍以生命保卫私有财 产的惨烈举动,折射了普通公民寻求法律保 护私产的无助与无望。一部宪法,加上一部物 权法,尚且管不住一个拆迁条例,以至于前者 赋予公民 “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 利,后者却可以轻易剥夺之。在北大五学者上 书全国人大之后,人们更期待这起悲剧的发 生能够换来一部恶法的终结。这是一种不无 残酷意味的期盼: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 治的进步。
2012 年8 月3 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 零陵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上访妈 妈”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 年6 个月”。这一劳 教案再度引发了社会及法学界对劳动教养这 一制度的深思与讨论。2013 年11 月15 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 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 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2014 年,随着薄熙来、周永康等“大老 虎”的落马,也揭开了这些法治真正的破坏者 们滥用国家公权力给国家法治带来的破坏和 倒退。在周永康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五年的 时间内,在“维稳压倒一切”思路的指挥下,司 法机关制造了无数冤假错案,司法不公严重 侵犯人权,中国的法治进程被迫停滞、倒退。 目前,中央查处周永康,体现了中共依法治国 的决心,同时也坚定地捍卫“依法治国”的治 国方针。
综上而言,我国在进行依法治国道路上, 真正实现法治,任重而道远。
二、法治与我们的生活
以法治来判断我们眼下的生活,我们会 发现许多习以为常的事实际上却是不正当、 不正义、不公平、不自由的。可曾想过天罗地 网式的电子摄像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治 安的目的下,其实正在悄悄地入侵我们的隐 私权?可曾在面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自己 有何种正当权利竟浑然不知,以至于自己的 “私有财产权”“人格权”“人身自由”等等权利 被侵犯被剥夺时觉得理所当然?可曾在敢怒 不敢言时,想到过“言论自由”是受宪法保护 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随着依法治国理念不 断深入人心,对我们国家、社会及每个公民都 将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法治时代的到来,不 仅会对我们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带来重要的影响,更将对每一个公民的法治理念、行为方式、切身利益产生重大的变革。
1.国家层面践行依法治国方针战略
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方法,试图全面建立法治社会,这为法治理念成为公民的一种生活方式提供了实践与实现的基础。
一是提出依宪治国。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二是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更多。四中全 会明确提出,要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 度,健全完善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 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也就是通过拓宽各种 途径,保障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过程。
三是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负责。这次四中 全会已经明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 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 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并且还要建立行政机关 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以及重大决 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是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针对目 前个别行政机关的执法随意性还比较强、行 政裁量权还比较大的问题,四中全会明确提 出了要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 围、种类、幅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是领导插手司法要记录,监督司法独 立。明确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 制度,凡是领导插手司法,不管是私下的行 为,还是公开的行为,都要记录下来。
六是法院、检察院可跨行政区设立。改 变现行法院、检察院均由各个省、市、区政府 按照行政级别设立的模式,通过跨行政区来 设立。同时,四中全会还提出要推动实行审判 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 民法院要设立巡回法庭,探索建立检察机关 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 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七是错案要倒查。就是要坚持以事实为 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 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 责任倒查问责制。故今后一旦查出错案,不但 可以为当事人翻案,还要对案件的审判人员追 究责任,这样就对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审案、 判案起到有力的约束作用,避免上述“从重从 严从快”主导下的错案、冤案再度发生。
八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 形成一种法治文化的氛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的重要保障。关键就是要增加全社会和每 个公民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形 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九是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这次四 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职业准 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 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 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 捷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人员队伍的整体 素质。
十是将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明确 把法治建设正式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将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法治建设成效 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 重要内容。
2.公民法治理念的树立与提高
依法治国与我们的生活交融在一起,与 我们的生活同在,依法治国在潜移默化地改 变着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生活。不论是在意识 领域还是操作层面,我们都要强化自己的法 律意识,我们作为公民,需要在日常中学法、 懂法、守法、用法,提高自身懂法水平和守法 意识,让法治理念成为每一个公民的生活 方式。
一是要学习宪法法律,培养公民的宪 法意识。使公民了解知晓其享有选举权、被 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与自由、人身自由、言 论、出版自由、私有财产权等等基本权利, 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 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 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等。
二是根据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用法, 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守法行事。每个公民 的自由权利都需要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框架 体系当中行使,都需要法律来规范、保障和 监督。
三是树立法律信仰与信念。现阶段我 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比较单薄,民众普遍缺 乏法律信仰,法律权威不高,法律未得到普 遍的认同和遵守,这与立法、执法包括公民 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关系。在我国全面推 行依法治国方针政策下,除立法、执法方面 的推动外,公民自身应树立对法律的拥护 和真诚信仰,维护法律之权威。
三、结语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依法治国进 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和进步,虽然在法 治进程中也出现了徘徊与问题,但不可 否定的是其总体上前进的步伐。2014 年 10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之后,相 信我国的法治进程又会开启新的篇章。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 面推进依法治国,事关我们整个国家的 前途命运,事关我们整个社会的公平正 义,事关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法治生 活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参与、监督与推 进,真正让每一个公民切实感受到法治 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法治理念成为每 一个公民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