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

2016-10-20
报刊:东南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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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学校实际全面履职尽责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保障———中共东南大学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东南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任利剑

   期次:第1323期   



  各位代表、同志们:
  受中共东南大学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我现在向中共东南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报告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纪委的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建议,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多的工作五年多来,在驻教育部纪检组、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等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校纪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根据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强化责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学校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党政抓全面、纪委抓协调、部门抓深入、基层抓延伸的良好局面得到持续巩固和发展。
  1、校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学校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真正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不仅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而且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2、健全机制,明确规矩。建立思想保障机制。及时学习传达上级纪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将党的各项纪律要求纳入校、院(系)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中层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制定《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成立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纪委全委会,分析、研判学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五年来,学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讨相关议题18次,校纪委召开纪委全委会13次。
  3、突出“三个环节”,实现压力传导。与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压力传导。突出责任分解环节。认真落实下管一级、分层负责、统筹协调的工作原则。通过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与新任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方式,形成了分层抓落实、责任共承担的工作格局。突出责任考核环节。结合院系行政换届,开展责任制巡视检查,相关经验做法受到教育部好评;通过干部述职述廉、召开民主生活会等途径,对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深度考核。突出责任追究环节。将责任制考核作为年度部门单位综合考核、党建述职考核的重要方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延伸。
  (二)构建廉政教育大宣教格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切实提升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构建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宣教的工作格局,切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在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全覆盖。
  1、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以创先争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为契机,将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之中。坚持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工会等相关部门和组织的配合下,取得明显教育效果。利用“校检共建”平台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廉政教育的针对性。
  2、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形成特色与品牌。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和“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两个品牌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常态化。坚持“逢新必教”的做法,对新任中层干部以任前谈话和廉政教育课等形式,上好“新人”的“廉政教育第一课”。五年来,举办以党内两项新法规的实施、预防职务犯罪、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师德师风建设等为内容的专题学习或主题报告11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3、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思路和途径持续拓展和丰富。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学校网络、纪委网站、校报等舆论宣传阵地,系统解读相关政策法规。通过举行廉洁知识竞赛答题、编印党纪党规手册、举办廉洁书法绘画比赛、创作廉政微电影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反腐观念。
  (三)扎紧制度“笼子”,权力约束的功能进一步发挥学校坚持着眼全局,立足长远,根据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符合高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趋向完善。制定《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配合、督促有关部门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管理的各个环节。修订出台《东南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推进院(系)制定本单位的“三重一大”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系统梳理修订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有关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符合学校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2、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有效执行。以保障学校改革发展为目标,紧盯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管理、招投标制度、招生工作纪律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开展了落实《廉政准则》和“十不准”、基本建设规范化管理等专项检查,做到以监督促执行、以检查促落实。
  3、相关制度体系的管理成效凸显。编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选编》分发至全校各单位,使相关管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推行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到纪检部门挂职锻炼制度,五年多来,先后有14名新任处级干部参加挂职锻炼。这一工作举措及经验得到教育部的好评和推介。
  (四)强化作风建设、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控机制作用不断显现学校党委、纪委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纠正“四风”的突破口,强化风险防控,开展专项治理,内控机制建设常抓不懈。
  1、作风建设的常态化机制基本形成。注重立规矩、建制度、促规范,制定《东南大学领导班子密切联系师生、加强作风建设的十项制度》等文件,构建监督、检查、查处、整改的纠风工作机制。在重要节日节点,通过多种方式强调和重申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兼职兼薪、因公因私出国(境)以及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信访举报进行直查快办,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2、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有所创新。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重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领域的监督检查。五年来,共参与120余个岗位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加强对主责部门进行“监督的再监督”。
  3、防范办学风险工作持续进行。注重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与揭示相关业务领域问题上,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健全一批制度、规范一个领域”。五年来,顺利完成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开展的规范教育收费、治理“小金库”、国有资产检查等20余项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五)坚持从严治党,纪律审查综合效用得到凸显学校党委、纪委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切实做到了惩戒与教育的相结合。
  1、纪律审查程序完善规范。完善信访基础性制度体系,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按照“有问题要查清、没问题要澄清”的要求,及时受理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健全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究和决策机制,按照拟立案、初核、函询谈话、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规范管理。加强与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的案件联合审理,推动审理工作规范化。
  2、监督执纪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总要求,认真核实来信来访线索,加大函询、谈话力度,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实现信访办理“零暂存”。2010年9月以来,共收到信访件234件,立案14起。纪律处分17人次,组织处理53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3份,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0余万元。
  3、以查促防效用明显。注重从管理和制度层面查找发现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信访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纠正。坚持基层党委书记例会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通报制度,强化纪律意识和警示作用。
  (六)不断提升纪检队伍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水准学校高度重视纪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履职能力与水平,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纪检组织保障。
  1、依托学校自身学科优势,推进纪检理论研究。充分利用学校作为综合性大学在学科、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与法学院合作成立全国高校第一家“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目前,该平台整合校内外学术资源开展的理论研究工作已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产生良好影响,成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利用这一平台,学校纪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承担课题12项,发表文章15篇,其中8篇论文获得省级奖励。
  2、秉持勇于创新理念,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我校纪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坚持首接负责制,加大办案力度,推行全员办案工作理念。出台《东南大学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试行)》,在工作中采用“AB角”制,学校纪检工作多次被教育部《教育纪检监察》等刊物推介报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编写《忠诚干净担当———新时期东南大学纪检监察工作纪实》。
  3、根据岗位要求,不断增强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学校要求专职和兼职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都要把中央和上级纪委的新思路、新部署、新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敢于铁面执纪,自觉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有力监督者。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以自身素质的不断提升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
  五年多来,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理解、支持(下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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