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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0
报刊:东南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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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根固魂党政同责推进校办企业科学健康发展周勇

   期次:第1339期   



  高校校办企业发展至今已有几十年,为高校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与社会各行各业联系紧密,受社会大环境影响,校办企业也存在着社会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教育部对高校产业进行了战略调整,从“扩张式”向“规范式”过渡,这种“规范”更大程度上是基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角度展开,也取得了良好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被提升到具有“极端重要性”的“战略高度”。2016年10月召开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要紧紧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可见国企党建中存在的“四化”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
  具有国资属性的校办企业,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其涉及范围和社会影响都非常之大。然而,近年来,在保值增值等经营性目标压力下,校办企业中,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党员教育不足,导致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缺失,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化、党性弱化,甚至渎职腐败等问题也频频出现。因此,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固本强基、制度先行、党政同责的要求,推进校办企业科学健康发展。
  一、强“根”固“魂”,夯实组织基础当前,校办企业面临着新的形势,一是在宏观经济背景下,企业经营发展的转方式、调结构任务繁重;二是作为高校产业,服务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的工作职能要统一到“双一流”的目标框架中,从而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长期的“总经理负责制”背景下,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尤其党建工作口头重视、形式应付的现象普遍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第一职责就是为党工作。如果对党建工作缺乏重视,就会混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目标定位,会混淆国有企业经营负责人的身份和责任,从而会弱化国有企业“六种力量”的任务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总要求就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概括而言,就是要强“根”固“魂”,即要把党建之“根”扎得更深,要将党的理想信念、执政理念、政治核心作用等转化为国有企业的凝聚力、创造力、执行力;要将信念之“魂”筑得更牢,坚决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企业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不断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
  校办企业如何强化党建工作?按照国企党建会议精神:“必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要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动态调整组织设置。要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企业党组织‘三会一课’要突出党性锻炼。要让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倡导廉政文化经过十多年努力,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和规范管理已经步入良性轨道。但是,随着高校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越来越紧迫,国有股权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决策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的情况下,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很大,校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局面更加复杂。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产业科学健康发展,维护党的纯洁和威信,是校办企业党建的重要内容。
  首先,继续加强廉政教育。校办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使得企业管理者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认识和重视程度还不够到位,除非公司出现问题,否则在日常工作中常常存在经营工作务实、党风廉政建设务虚的认识,因此,还需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加强意识教育。第二,继续加强责任制落实。高校企业负责人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和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如有必要,可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填报个人重大事项并对其进行述职述廉考评。同时,从组织上大力推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进入企业董、监事会以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第三,加强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建设。根据《高等学校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教党[2015]20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等学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6号),高校企业党政干部要自觉执行中央、高校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同时抓好产业的党风廉政工作,强化责任分解,形成“分层落实、重在基层”的工作格局,确保高校产业廉政文化建设与高校产业其他工作同步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第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利用校办企业依托高校的文化教育优势,由产业党工委发挥政治引导作用,广开宣传渠道,加大党风廉政教育思想“渗透”力度,通过讲座、参观、竞赛、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把校园文化和精神融入企业文化、把党风廉政融入企业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的思想,在企业形成良好氛围。
  三、强化党政同责,落实“两个责任”
  高校企业中,大部分已经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但是,公司在日常运营中仍然会出现公司经营班子权力过大,“三会”职能不能很好发挥的局面。如何把公司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离?如何体现党政同责、共同参与、分工明确?如何在校办企业中体现“两个责任”,是当前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割裂。具体而言,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融入和内嵌,既不是党委对行政的替代,更不是党的工作虚化,而是要求高校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一方面要“依法治企”,高校资产公司及下属企业都要建立规范的议事规则,确定“三重一大”的范围,实现重大问题集体决策,遵循现代企业制度及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从严治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党要管党”而不是“党只管党”、党委的主体责任作用是“责任主体”而不是“监督主体”、党委的组织保障作用是“人的工作”而不是“公司治理”。通过切实加强党政共同负责,落实“两个责任”,提升管控能力,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校办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作者为我校产业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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