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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0
报刊:东南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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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考校基层党委的“四个意识”与政治担当党委巡察办公室

   期次:第1394期   


  2018年12月27日至29日,东南大学党委首轮巡察工作反馈大会分别在化学化工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自动化学院和人文学院召开,四个巡察组代表学校党委向被巡察单位党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提出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如何将学校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及要求落实到位、凸显实效,考校的是被巡察学院党委的“四个意识”与政治担当。
  一、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校党委书记左惟在东南大学党委首轮巡察工作部署动员大会上指出,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组织监督和纪律监督,学校党委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巡察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强化中央巡视整改所必需的,更是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坚强保障。巡察反馈意见是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的,反馈意见中指出学院存在的问题体现的即是学校党委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要求。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党忠不忠诚、“四个意识”强不强直接反映在各单位对待巡察整改的态度上,因此,能不能按照上级及学校党委要求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反映的是各学院党委的“四个意识”牢不牢。
  当前,学校正处于“双一流”建设、“十三五”事业发展和全面综合改革的关键时期。巡察中暴露出来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恰恰体现了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仍然存在“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践行不得力问题。各学院要以巡察为机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与党中央要求对表对标,与学校党委要求对表对标,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正视困难和矛盾,实现将巡察整改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相结合,与解决本单位存在的历史问题、难点重点问题相结合,与提升院系的治理能力相结合,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学术生态。
  二、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管党治党关键是要有政治担当。首轮巡察期间,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校党委常委会专题审议巡察工作专题报告,这是校党委对巡察工作的政治担当。各单位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则是检验学院党委政治担当的“试金石”。左惟书记多次要求,各基层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做到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
  1.夯实学院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巡察整改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各学院党委要从政治上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把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推动学院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从政治上、作风上、能力上、制度上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召开院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主动认账,不回避、不遮掩,从自身改起。
  2.夯实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被巡察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人是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落实学校党委的巡察整改要求,对整改要直接部署、落实、协调和督办,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对巡察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提出的每一条建议不但要“照单全收”,而且要“照单全改”。
  3.夯实层层传导、层层落实的巡察整改落实责任。各学院党委要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改出新成效,改出新作风。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人既要带头落实整改,又要履行好带班子、带队伍的职责,把巡察整改责任传导给班子全体成员。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认真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分管领域负有具体责任的,一定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
  三、坚持“改”“立”“大”,持续推动学院治理结构优化发展“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巡察整改既要看形式,更要看内容,最终要看结果。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利剑多次强调,发现了问题,就要有交代,要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治。
  1.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真“改”、速“改”。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党委一要做到“真改”。要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梳理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以巡察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为依据制定问题清单,以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为依据制定任务清单,以问题和任务为依据制定责任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把一个个具体问题、一条条问题线索,作为一项项具体任务,逐项分解落实下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建立整改台账,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件件有落实,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二要做到“速改”。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各学院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逐项整改到位,要精准制订计划和责任书,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及进度,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告和学院党委书记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提交巡察办,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党委常委会汇报,要以实际行动向学校党委交出一份合格的巡察整改答卷。
  2.巡察整改要有“立”的机制。巡察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巡视巡察是手段,整改落实是目的。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但要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解决发现的具体问题,还要在“当下改”的举措的基础上,从根子上找原因、明责任、寻对策、严整改,铲除问题产生的土壤、拔掉问题反复发生的苗头,实现标本兼治。要把抓整改与抓党建结合起来,以整改推动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从制度层面“找病灶”“去沉疴”,坚决做到巡前即知即改、未巡先改;巡中立行立改,逐项对标;巡后全面整改,建章立制。要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使巡察整改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3.以点带面实现整改成果运用的最“大”化。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推动问题解决,是巡察工作的“三部曲”。其中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而巡察能否取得扎实成效,产生震慑效果,关键看巡察成果运用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既是对被巡察单位的“体检”和问题会诊,同时也是党委在宣示工作重点。对巡察反馈和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仅是被巡察单位的工作重点,同时也是其他未被巡察单位对标自我检查的标准和尺子。各学院党委要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清单,加强共性问题研判,找出问题存在的表现形式,剖析存在原因,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实现前置整改,做到未巡先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将学校党委首轮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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