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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0
报刊:东南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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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行政管理权的运行机制仍需着力完善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练军

   期次:第1406期   



  教育部党组、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编写的《戒尺》中提到,总书记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系统都不同程度存在,如教育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然存在廉洁风险,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在教育系统亦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仍然比较突出等。
  高校领导干部被查处之事实表明,高校反腐依然来不得半点松懈,高校廉政建设依旧任重道远。尽管高校腐败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有职称评审腐败、科研经费腐败、招生腐败、工程基建腐败等,但归根结底与高校行政管理权运行不当有很大关系。
  众所周知,权力乃是腐败产生的根源,因而,反腐必须牢牢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牛鼻子”。同理,高校反腐倡廉之关键亦在于,高校领导干部的行政管理权能否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如果不能从细节上持续完善高校行政管理权的运行机制,那高校的腐败问题至多只能在短期内得到遏制,而不可能从源头上实现长期性的标本兼治。
  应该说,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引下,高校法治建设事业成就有目共睹。这与作为教育主管机构的教育部高度重视高校法治建设密不可分。2016年1月,教育部就发布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该《纲要》将法治作为推进现代高校制度建设的根本之道,要求“按照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在高等学校深入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等文件、规章,推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完善,推动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等制度的完善落实”。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同样提出了强化教育法治的时代命题。该文件要求“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构建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学校办学法律支持体系。健全教育法律实施和监管机制”。
  然而,高校法治建设整体上的进步,并不能掩盖部分高校存在腐败甚至严重腐败的事实,更不意味着高校管理已然完全纳入法治化轨道,而缺乏改革完善的空间。
  事实上,不管是《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还是早已颁布生效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其诸多规定在高校日常管理过程中的贯彻落实效果还不够理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给高校领导干部滥用行政管理权以致产生种种腐败现象提供了滋生的空间。比如《高等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第四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遗憾的是,在高校各项工作中,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应得到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大多数高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都是一年举行一次,有的高校甚至两三年才召开一回,且会期往往都只有两三天。
  高校所出现的种种腐败行为,与广大教职员工的民主管理权利更多的是停留于口号上而非有效地落实在高校运行实践中息息相关。教职员工民主管理权利的缺席,使得高校领导干部的行政管理权力在有些情况下处于几乎不受制约和监督的“裸奔”状态。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化程度偏低,为某些人“利用职务之便”满足其种种私心欲念提供了便利,致使违规招生、学术打压、收受贿赂、权钱交易、贪污公款等腐败行为发生。
  强化教职员工的民主管理权利,使之切实有效地参与高校的管理,并监督高校领导干部手中的行政管理权力,仅仅是完善高校行政管理权运行机制的一个方面。此外,还需要其他措施配套跟进。如积极推进高校各项决策工作的科学化与法治化。高校应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并在实际决策中切实做到依法决策,而不能“依人决策”———换个校长、院长就换种决策方式。在重大决策中,高校各个部门应全面有效地落实教授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教职员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升各项决策工作的科学化与法治化水平,实际上就是在完善高校行政管理权的运行机制。唯有真正科学化和法治化的决策过程,才不至于让决策事项本身被某个或某些人全部包揽,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杜绝高校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又如全面推进高校各项工作的信息公开。高校应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之规定,各项工作都需执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积极推进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招生工作、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后勤基建、经费使用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并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唯有如此,才能使高校的各项工作在阳光的照耀下运行。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坚持并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实乃完善高校行政管理权的根本要义之一。
  一旦高校的行政管理权真正能够实现阳光下、法治化的运行,那无疑就扼住了高校行政管理权腐败的咽喉。高校行政管理权堪称决定高校政风与学风的“关键按钮”。新时代要重塑高校风清气正的形象,就不能不在完善高校行政管理权的运行机制上狠下功夫。
  2018年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的新使命。不言而喻,教育改革创新的前提条件是惩治高校腐败,净化校园环境。“学校之盛衰,关系天下之盛衰也。”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攸关高校之盛衰,兹事体大,吾国吾民不能不寤寐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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