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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0
报刊:东南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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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踏上国际公法的学术之旅

   期次:第1467期   作者:法学院 张 越

我非常喜欢美国历史学家塔拉·韦斯特弗的学术自传 《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书中记述了一个 17 岁前从未踏入教室的大山女孩, 一路坎坷求学, 飞向学术的高山。 她的故事深深感染着我, 不禁让我思考自己的学术旅程。 在过去,相对于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其他国内法,国际公法是个小众领域。 而相对于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等与涉外实践紧密相连的国际法领域, 国际公法这种基础性、理论性强而应用性弱的领域就显得更加冷门。 踏上国际公法的学术旅程,于我而言不是一朝一夕的选择。 在十五年的法学学习与探索中, 我从华东师范大学起步,到厦门大学攻读国际法硕士学位, 再到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攻读国际法博士学位,其后去新加坡管理大学做博士后, 而后到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国际法研究所做访问研究,最终来到东南大学任教。 每一次何去何从的选择, 是情感与兴趣一路指引着我,飞向国际公法的学术之山。

 

起点:爱正义,爱上国际公法

 

大三时,一部电影《卢旺达饭店》让我第一次知道,在 1994 年的卢旺达,胡图族在三个月内屠杀了 80 万~100 万图西族人。震惊之余,我止不住地想,为什么在二战结束后半个世纪,在联合国成立数十年后,在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为己任的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的眼皮下, 世界竟然纵容卢旺达大屠杀整整上演三个月之久?我强烈地想要了解这个世界的政治、法治、国际公法的价值、功效与限制,想知道这个世界如何面对卢旺达惨剧的发生, 如何重塑世人对正义的信仰, 如何避免这样的惨剧再度发生。 这些问题在我脑中盘桓多年,直到现在依然在找寻答案。

 

多年后,我来到荷兰海牙“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ICTY)检察官办公室做高级检察官助理实习, 参与对前波斯尼亚军事领导人 Ratko Mladic 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道罪等国际罪行的起诉工作。在那里, 我邂逅了一大批来自世界各地的国际公法爱好者, 而很多人最初都是受到《卢旺达饭店》的震撼,对国际社会的价值基础、 对国际法的功效与限制产生强烈的探索欲望, 才来到海牙自愿贡献时间与精力。 我们虽然有不同的国籍,但对这个世界有一份责任和良知, 愿为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群体,求一个正义,尽一份心力,哪怕是迟到的正义。

 

选择:不断尝试,才知真爱

 

我曾对涉外律师行业充满幻想。 厦门大学法学院以国际经济法专业著称, 尤其是非常厉害的 Jessup 国际公法辩论队与Willem C. Vis 国际商事仲裁辩论队, 几乎年年能在国际赛事中拿到奖项。 辩论队的学姐学长或拿到国内名所就业 offer, 或到国外名校深造,就业前景一片美好。 我那时英语口语很弱,但研究能力被教练看中,加入了 Vis 队。 与队友们奋战大半年,最终在维也纳赛区获最佳辩方诉状第三名, 是历届中国各高校参赛队伍取得的最佳成绩。而我也因这份成绩被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法学院(UW-Madison)录取,攻读美国法学硕士项目, 其后顺利通过纽约州律师考试,同时拿到 UW-Madison 五年的全额奖学金,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比起 Vis 赛的辉煌战绩,我在厦大的岁月里还做了一件不起眼的事, 利用课余时间研究“钓鱼岛主权争议问题”,办了一场学术沙龙, 意外惊艳得被邀请来参加的国际公法教授。 在搜集资料中,我看到过往学者的研究总是集中论证 “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而回避当下中日之间在国际法问题上真正的争议。 我很想知道,除了回顾历史外, 怎样在国际法上找到最有利于中国的论证。 那段时间,我感受到一种精神贯注,大脑似乎成了永动机,不需要外力强迫,止不住地运转,渴望找到答案。不同于辩论队的经历, 没有一个团队同舟共济,没有教练的悉心指导,没有学姐学长的外援支持, 只是我一个人掉到历史的陈列架中去寻找思路。 这一次精神贯注,让我发现自己对国际公法话题的热爱是从心底涌出的一种源源不断地力量。 所以在博士论文选题时, 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自己所爱的国际公法领域。

 

虽然那时我对未来依然迷茫, 但年轻有足够的时间资本去探索, 不必急于做选择。 踏踏实实地往前走, 有机会就多方尝试,答案或许就在路上。 在读博的闲暇里,我除了到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实习外, 还曾到位于肯尼亚的非洲法律联盟实习,任 CEO 助理,调研中资企业在东非的投资活动与法律纠纷。 这份工作像一座桥梁, 试图架起中资企业走进非洲后与当地乃至国际法律实务界的合作共赢。 那时“一带一路”倡议刚提出不久,我便在第一线见证了中国各工程项目在非洲发展的广阔天地。 但在工作之余,让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结识一批敢闯非洲的中国热血青年。 有些人就住在贫民窟里做人权事业, 生活在疾病蔓延、饥饿死亡、暴力冲突的危险中。 我也曾跟他们一起去参观肯尼亚最大的 “基贝拉”,跟孩子们嬉戏玩闹,而很多孩子都是艾滋病感染者。 或许从那刻起,我的血液里又多了一份国际人权法的流入。

 

在读博的第四年, 我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我突然意识到学术成就感是其他经历无法比拟的, 因为踏实有价值的研究会在历史长河中留下印迹, 即便个人本身渺小如尘埃。 从那刻起,我安心走上学术道路, 才有了毕业后的新加坡与德国的学术之旅。

 

过程:真心喜欢,才去做,并享受

 

读博的岁月看似枯燥痛苦, 于我而言更多是享受。 我很庆幸的是,选择了自己最感兴趣的话题———被掠文物返还原主国的国际法依据问题研究, 而没有用功利的眼光去评价这种选择是否有利于职业发展。

 

十九世纪西方列强在战争中大量掠夺珍贵文物, 现今很多国家试图追讨这些文物。 但国际学术界一致认为十九世纪不存在禁止在战争中掠夺他国文化财产的战争法规则。 所以支持文物返还的学者多是从道德、政治的视角来探讨,以至于这个话题在国际公法层面研究空间有限。 但我发现,国际学术界从未对这一结论给予充分论证,让我产生怀疑。 因为十九世纪的战争法规则主要以习惯国际法为载体, 因而我试图从习惯国际法的视角重新论证。 但习惯国际法规则证明问题向来是国际法最复杂最有争议的难题。 有老师担心,我的选题太有风险,不仅可能影响就业,更可能影响毕业。 我的想法很简单,做研究就要从兴趣出发,才能真正发挥出潜力,不试试怎知做不出来呢。

 

五年之中,每天的生活,就是上天入地找资料,试图复盘整个规则的发展历程。 尤其是搜寻阅读十九、二十世纪古董级国际法著作,英文的、法文的、德文的,只要我能搜索到,就想办法弄到手。我那时自嘲,说自己不是学国际法的,而是研究考古的。 学校图书馆非常强大, 只要是美国境内存在的书,几乎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借来,很少碰壁。

 

或许是从博士研究入门之时, 我便准备好在这里呆上五年之久。 有足够长的时间,反而不急于求成,潜下心来慢慢攻克。记得刚开始花了整整一个学期, 只为反复验证古罗马法是否真的存在关于宗教财产与世俗财产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的财产法制度,而不只是学者的主张。 当时就这个问题写了几十页英文,最后汇入博士论文的,只有两页纸。

 

麦迪逊的生活,简单安静。 一年四季分明,春天鸟语花香,短暂而清新。 夏天最惬意。 Mendota 湖就在法学院附近,有微风,有甲板可以白日里晒太阳, 有林间小径可以骑自行车兜风,有湖边绿树成荫,有野鸭子一群一群 在湖 中 慢慢 地 挪。 最 爱 在College Library 二层或三层靠窗的座椅自习, 每晚 8:30 你会准时看到火红的太阳从窗外落入湖中。 秋季姹紫嫣红,万种风情。冬季漫长又寒冷,却也别有生活。 在冰雪融化前,跟朋友到 Mondota 湖上漫步,好像走在白女巫的世界。 去温室看花, 去公园散步,去吃城里最有名的越南菜馆。 很喜欢那时的生活,简单而踏实。

 

没有终点:做扎根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这份安静的生活过了四年,当我重新审视过往看过的大量历史资料,忽然发现了重新论证在战争中禁止掠夺他国文化财产的习惯国际法规则的可能。我通过系统追溯习惯国际法在各个历史时代不同的认定标准,批判性地指出,西方学者错误地将二十一世纪的习惯国际法认定标准套用在十九世纪对规则的认定问题上,违背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我通过对自十七世纪以来习惯国际法发展史的系统梳理,结合大量有关战争法的历史事实,证明了自十八世纪末已经形成了禁止在战争中掠夺他国文化财产的习惯国际法规则。 更重要的是,被掠文物返还原主国就是违背这一战争法规则的唯一救济。这项研究为众多曾在十九世纪殖民战争中被掠文物的受害国现今向侵害国讨要文物创造性地提供了法律依据。我的两位博士生导师评价这一学术成果是对国际法学术界的原始性贡献。

 

在我临近毕业之时,习总书记指出中国正逢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各高校都开始注重对国际公法人才的招录。近些年来国际学术界对被掠文物的归属问题从人权法的视角又展开了新的探讨,当初的冷门话题也变成了当下的热门追踪。包括香港大学在内的很多高校法学院在招聘时明确列举要研究文化财产法领域的法学博士,一时竟让我的研究领域在竞争者中凸显出来。

 

在厦大读书时,老师曾说,国际公法是永恒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争。 国际公法学人又何尝不是。 爱上国际公法,我显然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但我要把理想的根扎在现实的土壤里, 对实践有实质的推动与发展。

 

曾有人质疑,你的研究有什么用? 真能把流失文物要回来吗? 我想,放眼未来,国家从经济强国发展到文化强国, 必然要追讨流失文物。 这条路漫长艰难,我想做的是为国家未来正式向西方各国讨要文物时,在谈判桌上拿出有力的法律依据。 用我的研究为这条漫漫长路铺上了一层砖, 尽到一个学者的努力与职责。 来到东大后,在研究国际公法基础理论的同时, 我又开启国际人权法的研究之路, 在现实的土壤上继续攀登理想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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