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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
报刊:东南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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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人在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吴智深履职建言

   期次:第1473期   


建议环境治理与产业项目“肥瘦搭配”,以产业盈利反哺生态环境治理

 

EOD模式是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发展模式。2018年以来,已逐步发展成为国家在引导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方面的新模式。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江苏省委副主委、东南大学城市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吴智深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更大力度推进EOD模式。鼓励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通过环境治理与产业项目“肥瘦搭配”、组合开发,以产业盈利反哺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发展和保护融合共生。

 

EOD模式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决定了其自身特定的问题和风险。吴智深认为,行业跨度大,要求EOD综合开发商具备项目策划、产业规划、概念规划、工程施工、地块开发、资产运营、产业招商等一整条产业链的实施能力;见效周期长,要求EOD综合开发商具备强大的融资、开发、变现能力,对于长流程的资金链要有充分的管控和操盘能力;土地开发风险大,存在融资类风险;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的变化,都会导致合同依据政策发生变化,从而导致EOD开发基于政策依据签订的合同文件效力受到影响,存在政策类风险和收益类风险。

 

他建议,应充分考虑实施EOD模式需关注的问题,要编制好生态引领的区域发展规划,将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产业发展规划、景观规划、城市绿化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统筹融合,形成“多规合一”的城市发展规划。

 

同时,要统筹好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注重产业生态的构建,完善绿色金融的支持,以“长周期、低成本、可持续”为原则,为项目实施单位建立起具有EOD模式特点的绿色金融融资渠道。

 

“还应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EOD模式,激励社会资本投入。”吴智深说,首先,推行PPP+EOD应当统筹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分析、特色产业规划与项目策划等相关工作,发挥生态资源保护的引领作用,以生态保护和特色产业体系的协同规划为核心,发挥项目多元化“造血功能”,提升区域的整体价值,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及绿色发展。

 

其次,需要明确项目产出的权益归属边界、健全市场交易机制和流通平台,实现PPP项目产出从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

 

第三,要增加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的有效政策和措施,完善市场化投入和生态补偿机制,特别是要解决土地要素的有效供给。

 

“实施PPP+EOD项目时,应当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供应机制上,允许参与前期生态整治的社会资本方通过协议出让等合理方式获取相应的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特色产业开发,并以特色产业开发收益统筹用于平衡PPP项目前期投入和项目运营支出,提升PPP项目的商业可行性,增加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和增强项目的可融资性。”吴智深说。

 

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新型研发机构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鲇鱼”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截至2021年底,江苏列入统计的新型研发机构共有562家。吴智深教授在调研中发现,新型研发机构与依托高校院所的关系仍然不顺,存在技术成果产权认定不清晰、工作成果评价不确定、技术成果共享机制尚未形成等问题,影响了部分新型研发机构科学家参与度和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

 

“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定位是打通 ‘科学—技术—产业’路径,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吴智深建议,推动高校院所技术持续供给新型研发机构,探索推进高校职务科研成果赋予科技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建立更优的利益分享机制,找准高校院所、科研人才、新型研发机构的利益平衡点和最大公约数,合理使用科技成果“三权”收益,逐步探索持股、项目收益分红、股权出售、岗位分红对科技人才的协同激励机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先试,推行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双聘制”省属高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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