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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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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的荣誉”

    摘要:  施建辉教授手持同学们给他颁发的荣誉证书。证书上写着“最风趣幽默民法老师,紫霞湖征服者,盗梦空间资深造梦人,考古界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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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的荣誉”

———记法学院施建辉教授的最后一课

   期次:第1495期   作者:闫怡萱

  施建辉教授手持同学们给他颁发的荣誉证书。证书上写着“最风趣幽默民法老师,紫霞湖征服者,盗梦空间资深造梦人,考古界最会打官司的专业游记作家”

施建辉教授演讲精彩瞬间



教室里不同于以往的安静。

 

今天大家到得格外早,眼神交互间,有些情绪不言已明。同学们一边流露出“早有预谋”的“会心一笑”,一边又努力进行着表情管理,试图表现得一切如常。然后法学院施建辉教授迈着大步走进了教室。

 

第一幕 积一己之所长化春风以解惑

 

施老师穿得很帅———不再是平时略显休闲的格子衬衫,而是一套平整修身的黑色西装,后来他和我们说,这套西装是他开庭的时候才会穿的西装。我不禁想起了都德的《最后一课》中,“老师今天穿上了他那件挺漂亮的绿色礼服,打着皱边的领结,戴着那顶绣边的小黑丝帽。这套衣帽,他只在督学来视察或者发奖的日子才穿戴。”

 

这节课对于我们、之于施老师都是特别的,因为它是“最后一课”。

 

当然,老师进来的时候,大家若无其事地轻声交谈,做着和前七周课前一样的事,看起来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今天的特殊性。

 

忽然,我们班的班长石子彧拿着《民法总则》走上台去,装作问问题的样子,其实呀,那本书里藏着我们为施老师 “量身打造”的荣誉证书!她打开书的那一瞬间,老师的表情一下子亮了起来,颁奖音乐也适时地响起,我们的小小仪式开始了。

 

没有繁复的流程、贵重的礼物,同学们在颁奖音乐的旋律中展示宣读了我们班为老师精心准备的“荣誉称书”,并送上了事先藏好的两束鲜花。施老师夸赞说,证书归纳得很到位,还笑眯眯地和证书合照。他说,职业生涯获奖无数,但即将退休前由学生们颁发的证书是他获得的“最高的荣誉”。

 

在一篇欢声笑语中,一种不舍也在心中萌动,原来半学期竟是如此之快。

 

回忆起之前的几周,总是苦恼于抽象的民法作业,总想着这八周过去就好了吧。可临到第八周,又觉得,这八周要是可以再长一点就好了。施老师布置的民法作业包含了写诉状、写分析书,甚至是画图,经常让我觉得无从下手,只能哀嚎着试图从《民法总则》中找到灵感。而更具特色的,是施老师的民法课。他的民法课讲究的是理论和实务的结合,从来不是按照课本照本宣科的梳理思维导图,而是以自身多年来身为律师参与的真实的案例进行教学,这些案件有特别的代表性,往往通过一个案件就能把民法中一大部分的原理全部讲完。

 

一到上课,施老师就把案例的裁判文书PPT一放,多的话一句不说,剩下全交给学生,通过问答的形式教学,学生提出问题,学生解答,老师引导和辅助。这样的课堂就像是织网,每一位织网人都可以在各个方向无限延伸,最终织成一张完整的民法总则体系网。看的案例多了,学生们也自然而然能够发现频繁出现的重点内容。上课的时候大家都精神紧绷,随时准备迎接新一轮的头脑风暴和突如其来的提问,个个都用尽浑身解数,一个人想不明白就下一个继续补充,在不断地思考,排除,瞎猜之后,只听施老师“哈哈哈哈”大笑起来,终于有人说对了!在那种明朗的畅快的恍然大悟之中,民法的魅力被尽数展现。

 

老师常说,民法有两个东西,第一个是原理,第二个是法律思维。书上只有这些原理性的东西,包括民法典的条文,是一个是表象化的东西,任何条文底下都有原理,有请求权基础,怎么用到具体的案例事实里边去,讲的是一个过程,咱们上课学的,就是这样一个通过法律思维的具体适用。

 

施老师的这种教学模式在大学中并不常见。之所以施老师能够通过这种模式上课,一是老师在学习阶段扎实的基本功,本科在南京大学读书时他就阅读史尚宽老师的书籍,还不断去吸收台湾民法学者的知识,并且从作为大陆法系的典型国家德国民法典入手深入学习,对于上位法宪法的研究,也广泛借鉴了美国的相关经验,可以说,民法基础是深厚而牢固的。二是法律实践,机缘巧合之下,施老师也走上了律师这条路,不断积累实践经验,琢磨原理的适用,积累起了教学的资本。

 

第二幕 奉拳拳之丹心育幼木以成林

 

上课铃响起,最后一堂课开始了。说话间,老师似乎还处在激动的情绪中,甚至有些语无伦次,授课前还做了几个深呼吸,笑嘻嘻地和我们说要“平复一下心情”。

 

第一节课过得很快,似乎和前八周没什么区别,似乎又浸润着我们的珍惜。我们和往常一样,翻着民法典和《民法总则》,在施老师的引导下思考那些或抽象或具体的问题,只是今天,我们还试图记住施老师的声音、记住施老师在黑板上写字的身影,因为很庆幸自己的民法学习中能遇到这样一位老师。

 

在第二课的时候,突然进来了一群人,施老师的第一句话就是 “咦?你们怎么来了?”“来上您的最后一课。”这样的对话中,我们也能猜到个大概,施老师对我们说:“这是我的同事们。”“不、不,我们是老师的学生。”此时此刻,一种难以言表的感动涌上我的心头———施老师执教几十年,育人无数,不知有多少优秀的法律人从施老师的课堂走出去,如今又回来了,来上我们共同敬爱的老师的最后一课。我的鼻头开始发酸,泪花渐渐泛起。

 

接下来的这一节课,我们与师兄师姐们坐在一起,这间小小的教室里充斥着我们与老师之间的温情。此时此刻,他们不再是已经执业的律师、法官、教师,抑或企业家,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施老师的学生。师兄师姐和我们说,施老师的为法学院的发展建设默默奉献,无论是师者风范、人格魅力,还是教育资源和法律界影响,他对法学院的发展,甚至对学校的法治化建设都功不可没。

 

施建辉老师与我校法学院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东南大学法学肇始于1928年中央大学法学院,昔日人文荟萃、名流云集。1987年,施建辉任教于东南大学思想政治教研室,从事全校的学生普法教学工作。1995年,在学校支持下,施建辉与当时志同道合的其他老师复建法律系。1996年,创办东大律师事务所。2003年,学校在其建议下成立法制工作办公室,施建辉作为“编外人员”兼任副主任,为学校开展法制工作。法制办的成立可以说是国内大学最早的一项创举之一,全校大大小小的凡涉及法律的问题都由法制办审核把关,努力实现依法治校,东南大学也因此成为全国 “依法治校”的典范。2006年,东南大学法学院成立,施建辉与其他老师在武汉迎来了周佑勇、刘艳红夫妇。此后十多年,东南大学法学院在老师们以及同学们的努力下渐秀于林,以后来居上之势越步向前,终成今日法学院之辉煌。

 

第三幕 怀寸心之赤忱结科研之硕果

 

施老师的科研有一特色,基本上不是申报科研项目,而是在司法实务中发现法律的漏洞。施老师说,在他小时候就对私权、私法自治产生兴趣,并且为此奋斗。博士在读时期,施建辉攻读行政法学方向,试图明晰公权与私权的界限。他发表了《行政契约缔约过失责任初探》《行政执法中的协商与和解》和《论行政契约的形式与缔结方式》等一系列论文,较为超前地对国内外行政契约理论及立法现状与我国行政契约实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获得了学术界的认可。

 

施老师始终关注实务案例中民法学的前沿问题,并发现民法立法方面的漏洞之处。2006年他在鑫港公司一案中引发了对第三人代偿性质与法律效果的思考,辨析抵销无效与预备债务抵销抗辩。2007年基此发表论文《第三人 代 为 清 偿 研究———兼论 预 备债务抵消抗辩》,2011年他发表《债务加入研究》。两篇论文指出在实务届并不清晰债务加入和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概念和规则,原因在于现行法律中并无规定。论文以案例的方式提出了立法的必要性。论文一发表即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之《民商法学》全文转载引用,在法学界引起关注,现今的《民法典》增设了第524条的债务加入和552条的第三人代为清偿。施老师十分重视法学教育研究,发表有《法学人才的不同层次与培养目标和模式的区分对待》《研究生法学教育方式之选择》和《民法教育基本认识论》专文,这是他三十年民法教学和实务的经验总结。

 

第四幕 恰鲲鹏之自由 享寰宇之逍遥

 

第二节课的末尾,话题变得轻松快乐起来。施老师给我们看了他丰富的履历还有游泳的视频,还给我们看了他写的游记,真就是老师说的“风花雪月”。施老师对自己的评价是“一代传奇”,认为自己“极度自恋”,这样有个性的发言让大家忍俊不禁。但我确实觉得他是“传奇”。

 

不仅在民法领域有卓越的建树,还有着丰富的考古经历以及练就的一身 “活肌肉”。年轻的时候施老师常常跑步,每天早上都会在玄武湖跑十公里然后对着林子大喊一声才心满意足地回学校。现在的施老师酷爱游泳,从每年的4月份一直到11月份,每隔一天就在南京紫金山的紫霞湖游一趟泳,他说,游泳是枯燥的疲惫的,但的确是锻造个人意志力的一种绝佳的办法,记得他开玩笑说,男人就不应该有肚子,必须是游泳塑造出来的有优美曲线的活肌肉。

 

施老师自由行80多个国家和地区,迷恋历史和考古。在名胜古迹中体会绝妙的地域特色,感受不同地方的社会文化,让自己的观念更具包容性,和他的法学思维融会贯通,又不断地向教学中渗透。

 

在老师身上,我感受到了一种对生活独特而炽热的爱。“人的一生总要热爱点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施老师爱好很多,更令人钦佩的是,他有实践热爱的勇气和行动力。去过那么多名胜,还到过无人区,游过八大洋,我想换了别人,断是做不到的,这和他面对疑难棘手的案子依然保持极高的责任心和勇往直前的斗争精神是完全一致的,施老师完全称得上“传奇”!而这种阳光、健康和向上的气质,也将影响着我以及他的弟子们。

 

尾声 “一代传奇”常在 精彩永不落幕

 

最后的最后,施老师对我们说,“一代传奇”已经落幕,未来是我们的天下,很开心我们是他的关门弟子,说我们真的“很不错”。施老师不愧是传奇,来的时候灿烂,走的时候潇洒。只是,传奇怎会落幕呢?老师只不过换个江湖,继续他的传奇罢了。下课铃响了,同学们却没有要走的意思,或是举着民法典,或是握着 《民法总则》,争先恐后地围向施老师要签名。三十多本书,施老师也不嫌我们烦,一一用他潇洒的字体写下祝愿。

 

后来老师在他的文章中写道:“我突然觉得他们一直清醒着,有巨大的思想力和创造力,只是需要有个合适的机会。我们不能实现的梦想一定会在他们的手上成真。”我看到的时候想,或许这就是薪火相传的真正含义吧———老师已经在这条路上跋涉了几十年,为我们踏平了许多前路,而我们刚刚踏上这条道路,正踩着老师的脚印亦步亦趋地向前,也正如老师所愿,我们终有一天,也会为后来者踏平更多更长的路,而法的精神就是在这样的代代相传中延续不尽。

 

下课了,与施老师挥手作别,我们将带着他的祝福,继续我们的民法之旅……

 

注:本文写作得到法学院250212班、250211班曹智涛、石子彧、陈瑜、谢钧、石商祎等同学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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