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腐倡廉能力,是办学治校能力的重要体 现和重要保证。5年来,在校党委、行政和上级 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师生员 工共同努力,我校反腐倡廉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
全校特邀上级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以及校 领导直接为党员干部作政治理论、党纪法规等 报告32次;5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政纪条 规知识测试;举办了11期党员干部培训班。始 终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 突出教育主题,采用灵活方法,既注重入脑入 心,更注重刻骨铭心。廉政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 廉洁自律意识和法规观念。全校反腐倡廉“大宣 教”格局初步显现。
反腐倡廉制度得到加强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 程。进一步完善了校党政议事决策机制,按照集 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及时出台了《东 南大学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东 南大学关于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 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意见》等;校党政领导班子成 员带头向全校作出 “四严格”廉政承诺;全校 100名中层以上党政负责人向校党政“一把手” 呈交了“廉政承诺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考核和巡视检查制度,由校领导带队,先后 组织、派遣13个巡视组,对26个院系和单位进 行了巡视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5年中 共对14起案件实施了责任追究。
对权力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纪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加 强对中层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5年全校新提拔中层干部151 人次,师生员工的认可度总体上是比较高的。加强对招标工作 的监督,5年间招标监督小组参加自主招标、议标1446项,合 同金额4.5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招生监察办公室对群 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保证了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财务检查,及 时纠正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确保了学校资金的安全。
5年间,校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23件,给予党纪处分14 人次,政纪处分17人次,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有3人。执纪机 关严格依法依纪办案,为治本创造了前提条件。
纪律检查能力不断提高
全体专兼职纪检人员自觉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政治坚强、 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总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 力在师生员工中树立可亲、 可信、可敬的纪检人员形象。 在连续4年的机关作风建设 评议中,得到了较高的评价。 2003年底,校纪委、监察处 首次荣获教育部颁发的 “全 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 体”称号。 (朱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