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

2007-03-30
报刊:东南大学报

内容搜索

标题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校出台高水平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八百万元“筑巢引凤”为领军人才打造发展平台

   期次:第1024期   


  本报讯3月23日,我校公布了《东南大学高水平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今后,作为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引进我校的两院院士和外籍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以及其他学科带头人将享受到优厚的待遇。其中,为院士开出的最高配套科研经费达800万元人民币。
  我校出台的《东南大学高水平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引进的两院院士和外籍院士,将提供每人每年12万元的岗位津贴,并按照理、工、医科500—800万元人民币,经管、人文等学科200—3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提供学科建设和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对于引进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特聘讲座教授,在教育部聘期内的,学校提供每年4万元的岗位津贴、200—500万元学科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教育部聘期期满后由学校聘为校内特聘教授的,将提供每年10万元的岗位津贴;讲座教授则按实际工作月支付每月1.5万元的奖金。作为其他学科带头人引进的人才,在被聘为学校特聘教授后三年聘期内,将提供每年10万元的岗位津贴,并按照理、工、医科100—150万元,经管、人文等学科50—80万元的标准配置学科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
  我校副校长刘京南表示,这次推出高水平人才引进办法,是学校为了“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动全校发展,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国内外知名的一流大学”而作出的慎重抉择。办法给出的待遇和生活条件当然还是比较优厚的,但在为引进人才建设工作平台上的保障更加有力。500-800万元的配套经费不是用于生活,而是用于购买仪器设备、建实验室、组建学术团队等等。他说,这次我校对引进的高水平人才的岗位要求还是很严格的,比如院士,要求其能主持重点发展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引领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群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能组织开设本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的国际前沿课程,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能申请或共同申请国家“973”或“863”计划项目或有关国际合作方面的项目,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负责组建创新团队并开展前沿性课题研究。满足这些条件的高水平人才目前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百实)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所有 东南大学 Copyright @2011-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华文融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