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秘密是指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妨碍机关、单位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敏感事项。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工作秘密泄露案例,暴露出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缺乏保守工作秘密的意识,擅自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在互联网传播和扩散工作秘密,对社会秩序、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典型案例1】
2017年12月,某县辖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造成1人死亡、多人重伤。案发地行政执法中队包某等人将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视频以及其他部门现场拍摄的收集证据视频,微信转发给予事故处理无关人员。相关视频在微信、微博、论坛上不断扩散,对事故调查和舆情导向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后,县纪委给予主要责任人包某政务处分,有关部门对其他责任人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典型案例2】
2020年 1月 26日,广西南丹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熊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县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材料通过QQ发送到本单位QQ工作群。工作人员区某发现这一信息后,随即将原文转发到其个人微信群,并被群内成员转发扩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3日,南丹县监委决定对熊某、区某进行立案调查。
【保密提醒】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扩大工作秘密知悉范围;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工作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