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创作过程来看,情感是区分人类创作和人工智能创作的重要因素。人工智能还不是具备真正人类情感和情绪的道德主体,因此在艺术创作中无法体现自己的情感因素。但是,值得反思的是,是否应该对人的情感进行祛魅,我们是否可以严格区分开情感和情感的表达?我们总是说情感是人独有的,似乎情感是一种玄而又玄的东西。但是,我们恰恰无法离开情感的载体去谈情感。人的情感只有呈现出来才能被把握到,而呈现总是一种“通过……呈现”,是一种朝向他者的媒介性(技术性)的呈现。因此,我们只能通过作品读到情感,同时,我们也总能在跟作品的一次次面对面中,迎接他者的目光,从而产生新的情绪,获得新的意义。就此而言,不是创作过程,而是赋美以有形的结果———作品,以及读者,成为艺术作品的最终裁判。